[卷之七十九 伤损门(古方名正骨科)] 病机
《玉机》云∶打扑金刃
损伤,是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外,外受有形之物所伤,乃血肉筋
骨受病,非如
七情六淫为病,有在气有在血之分也。所以损伤一症,专从血论,但须分其
有
瘀血停积,而
亡血过多之证。盖打扑堕坠皮不破而
内损者,必有瘀血。若金
刃伤皮
出血,或至亡血过多,二者不可同法而治。有瘀血者,宜攻利之,若亡血多者,兼补而行
之。又察其所伤,有上下、
轻重、浅深之异,
经络气血多少之殊,惟宜先
逐瘀血
通经络,和
和血止痛,
然后调气养血补
益胃气,无不效也。顷见围城中军士被伤,不问
头面、手足、
胸背、轻重,医者例以
大黄等药利之,又大黄缺少,遂以
巴豆代之,以为不于初时泻
去毒瓦斯,后则多致危殆。致于略伤手指,亦悉以药利之。殊不知大黄之药,惟与有瘀血者
相宜,若亡血过多,
元气胃气虚弱之人不可服。况巴豆大热有毒,止能破坚逐积,用于
此疾,尤非切当。所以有服下药过后,其脉愈见坚大。医者不察,又以为瘀血未尽,
而
后下之,因而夭折人命,可不慎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