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七] 服药序次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
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
四肢血脉及下部,宜
空腹而在旦;病在头目
骨髓,宜饱满而在夜。虽食前食后,亦停少顷,
然后服药。食不宜与药并
行,则药力稍为混滞故也。《
汤液》云∶
药气与食气不欲相逢,食气稍消则服药,药气稍消则进
食。所谓食先食后,盖有义在其中也。又有酒服者、饮服者、
冷服者、暖服者。服汤有疏有数者,
煮汤有生有熟者,各有次第,并宜详审而勿略焉。
清热汤宜凉服,如
三黄汤之类;消暑药宜冷服,如
香薷饮之类;散寒药宜
热服,如
麻黄汤之
类;温
中药宜熟而热,补中药皆然;利下药宜生而温,如
承气汤之类。
病在上者,不厌频而少;病在下者,不厌顿而多。少服则滋荣于上,多服则
峻补于下。
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势力相及,并视人之强弱、羸瘦,病之
轻重为之进退增减,不必局
于方说,则活泼泼地也。云时,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