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脾胃门] 治法
阴阳应象论曰∶水谷之
寒热,感则害人
六腑。痹论曰∶
阴气者,静则
神脏,躁则消亡。
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此乃混言之也。分之为二,饮也,食也。
饮者,无形之气也。(饮亦不可谓无形也,
伤饮者当利
小便也。)因而大饮则
气逆,
形寒饮冷则伤脾,病则为
喘咳,为肿满,为
水泻。轻则当
发汗利
小水,使
上下分消其湿,
解酲汤、
五苓散、
生姜、
半夏、
枳实、
白术之类是也。如重而
蓄积肿满者,
芫花、
大戟、甘
遂、牵牛之属利下之。此其治也。
食者,物也,有形之血也。(食亦不必谓血也,
消导之使不停也。)
生气通天论云∶因
而饱食,
筋脉横解,肠为痔。又云∶食伤
太阴厥阴,
寸口大于
人迎两倍三倍者,或
呕吐,
或
痞满,或
下利肠,当审寒热
轻重而治之。轻则
内消,(
枳术丸、
保和丸之类是也。)重则
阴下,(
感应丸、
集香丸之类是也。)如
伤寒物者,半夏、
神曲、
干姜、
三棱、
广术、
巴豆
之类主之;如伤热物者,枳实、白术、
青皮、
陈皮、
麦芽、
黄连、
大黄之类上之。亦有宜
吐者,阴阳应象论云∶在上者,因而越之,
瓜蒂散之属主之。然而不可过剂,过剂则反伤
脾胃。盖先因饮食自伤,又加之以药太过,故脾胃复伤而气不能化食,愈难消矣,渐至羸困。
故
五常政大论云∶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凡毒治病,不可过之。此圣人
之深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