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六 老老余编(上)] 护持禁忌
人,万物中一物也,不能逃天地之数。若
天癸数穷,则
精血耗竭,神气浮弱,如同小
儿全假护持以助衰养。若遇
水火兵寇非横
惊怖之事,必先扶持老人于安稳处避之,不可喧忙
惊动。年高之人一遭大惊,便致冒昧,因生余疾。凡丧葬凶祸不可令吊,疾病危困不可令惊,悲
哀忧愁不可令人预报,秽恶臭败不可令食,粘硬
毒物不可令飧,敝漏卑湿不可令居,卒风暴
寒不可令冒,烦暑懊热不可令中,动作行步不可令劳,暮夜之食不可令饱,阴雾晦冥不可令
饥,假借鞍马不可令乘,偏僻药洱不可令服,废宅宇不可令人,坟园冢墓不可令游,危险之
地不可令行,涧渊之水不可令渡,间昧之室不可令居,凶祸远报不可令闻,轻薄婢使不可令亲,
家缘冗事不可令管。若此事类颇多,不克备举。但人子悉意深虑过
为之防,稍不便于老人者,
皆宜忌之,以保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