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 善悲证] 悲属肺
经曰∶在藏为肺,在志为悲。又云∶
精气并于肺则悲,是也。
运气悲皆属寒水攻心。经曰∶火不及曰
伏明。伏明之纪,其病昏惑悲忘,从水化也。
又云∶
太阳司天,
寒气下临,
心气上从,
善悲数欠。又云∶太阳司天,
寒淫所胜,善悲时眩
仆。又云∶太阳之复,甚则入心。
善恐善悲,治以诸热是也。
《原病式》云∶悲属金,肺之志也。金本燥,能令燥者火也。
心火主于热,善痛。故
悲痛苦恼者,心神
烦热,
肺金燥乱,而非清净也。所以悲哭而
五液俱出者,火热亢极而反兼水
化制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