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针灸直指] 艾炷大小
黄帝曰∶
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曰∶小儿七日以上,
周年以还,炷如雀粪。
《
明堂下经》云∶凡灸欲炷下广三分,若不三分,则
火气不达,病未能愈,则是
灸炷欲其大,惟头与
四肢欲小耳。《明堂上经》乃曰∶
艾炷根据小箸头作,其
病脉粗细,
状如细线,但令当脉灸之。雀粪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如
腹胀、
疝瘕、癖、
伏梁
气等,须
大艾炷。故《短剧》曰∶腹背烂烧,四肢但去风而已,大宜大炷。如
巨阙、鸠
尾,灸之不过四七壮,炷根据竹箸头大,但令正当脉上灸之,艾炷若大,
复灸多,其人永无
心力。如头上灸多,令人
失精神,背脚灸多,令人
血脉枯竭,四肢细而无力,既失精神,
又加细节,令人短寿。
王节斋云∶面上灸炷须小,手足上犹可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