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九 养生余录(上)] 欲有所忌
书云∶饱食过度,房室
劳损,血气流溢,渗入
大肠,时下
清血腹痛,病名肠。
大醉入房,气竭
肝伤。丈夫则
精液衰少,
阴痿不起;女子则
月事衰微,
恶血淹留,生
恶疮。
燃灯烛行房,终身之忌。忿
怒中尽力房事,精虚气损,发为痈疽。
恐惧中入房,
阴阳偏虚,
发厥,
自汗盗汗,积而成劳。
远行疲乏入房,为
五劳虚损。月事未绝而
交接生白驳。又
冷气入内,身面
痿黄,不产。金疮
未瘥而交会,动于血气,令疮败坏。忍
小便入房者得淋,茎中痛,面
失血色,或致
胞转,脐下
急痛死。
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或老人而不能节减,妙药不能
顿服,因而致患。岁月将深,
直待肉尽骨消,返冤神鬼,故曰∶油尽灯灭,髓竭人亡;添油补髓,勉强何干?鬼魅来侵,总是
自招其祸。
交接
输泻,必动
三焦心脾肾也。动则热而欲火炽,因入水,致
中焦热郁发黄,
下焦气盛额黑,
上焦血走随瘀,热行于
大便黑溏。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此。
服脑麝入房者,
关窍开通,
真气走散。重则虚眩,轻则
腹泻。
《
本草》云∶多食葫入房,伤肝,
面黑无光。(葫即蒜也。)
书云∶入房汗出,中以劳风。赤目当忌房事,免
内障。时病未复,犯者
舌出数寸死。
《三国志》子献病已瘥。华陀视脉曰∶尚虚未复,勿为劳事。
色复即死,死当舌出数寸。其
妻从百
里外省之,止宿交接,三曰病发,一如陀言,可畏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