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内伤门] 病机
甚哉!
阴阳之证不可不详也。遍观《
内经》中所说变化百病,其源皆由
喜怒过度,饮
食失节,
寒温不适,劳役所伤而然。
夫
元气、
谷气、
荣气、
清气、
卫气、生发诸阳上升之气,此六者皆饮食入胃,谷气上行,
胃气之异名,其实一也。既脾胃有伤,则
中气不足;中气不足,则
六腑之气皆绝于外。
故经言
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是六腑之元气病也。气伤脏乃病,脏病则形乃应。是五脏六腑
真气皆不足也。惟
阴火独旺,上乘阳分,故荣卫
失守,诸病生焉。其中变化皆由中气不足,
乃生
发耳。后有脾胃已受劳役之疾,饮食又复失节,耽病日久,事息心安,饱食太甚,病
乃大作。
暨其
外伤风寒,
六淫客邪,皆有余之病,当泻不当补;饮食失节,中气不足之病,当
补不当泻。举
世医者皆以饮食失节,劳役所伤,中气不足,当补之证,认作
外感伤寒,有余
客邪之病,重泻其表,使荣卫之气外绝,其死只在旬日之间,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可不详辨乎?
按阴阳应象论曰∶天之
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是八益之邪,乃
风邪伤人筋骨。风从上受
之,风
伤筋,寒
伤骨,盖有形质之物受病也,系在
下焦肝肾是也。肝肾者,地之气。《
难经》
云∶肝肾之气已绝于内,以其
肝主筋,
肾主骨,故风邪感人,则筋骨
疼痛。筋骨之绝,则肝
肾之本亦绝矣,乃有余之证也。又云∶水谷之
寒热,感则害人六腑,是七损之病,乃
内伤饮食也。《
黄帝针经》解云∶
饮食不节,劳役所伤,湿从下受之,谓
脾胃之
气不足,而反下行,极则
冲脉之
火逆而上,是无形质之元气受病也,系在
上焦心肺是也
。心肺者,天之气,故《难经》解云∶心肺之气已绝于外,以其
心主荣,肺主卫。荣者血也,脉
者
血之府,神之所居也。卫者元气也,神之别名,卫护周身,在于毛皮之间者。
肺绝故皮
毛先绝,神无所根据。故内伤饮食,则亦
恶风寒,是荣卫失所,
皮肤间无阳以滋养,不能任
风寒也。
皮毛之绝,则心肺之本亦绝矣。盖胃气不升,元气不生,无以滋养心肺,乃不足
之证也。
谓受病之人,饮食失节,劳役所伤,因而饱食内伤者极多,外感者间而有之。世俗不
知,往往将元气不足之证,便作外伤风寒
表实之证,而反泻心肺,是重绝其表也,安得
不死乎?古人所谓实实
虚虚,医杀之耳。若曰不然,请以众人之耳目闻见者证之。
向者壬辰改元,京师戒严迨三月,受敌者凡半月。围解之后,都人之不受病者万无一二。
既而病死者继踵不绝。部门十有二所,每日各门所送,多者二千,少者不下一千。似此
者几三月。此百万人,岂俱感风寒外伤者耶?大抵人在围城中,饮食不节,乃劳役所伤,不
待言而知。由其
起居不时,寒温失所,动经两三月,胃气亏之久矣。一旦饱食太过,感而
伤人,而又调治失宜,其死也无疑矣。非唯大梁为然。远在真兴定间,如东平,如太康,
如凤翔,解围之后,病伤而死,无不然者。余在大梁,凡所亲见,有发表者,有以
巴豆
推之者,有以承
气下之者,俄而变
结胸发黄,又以
陷胸汤及
茵陈汤下之,无不死者。盖初
非伤寒,实内伤也。故着《
内外伤辨》,推明前哲之余篇,历举近世之变故,庶几同志者审其
中,触类而长之,免后
人横夭耳。(东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