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七] 当禁不禁犯禁必死
张子和云∶病肿胀既平,当节饮食,忌盐、血、房室,犯禁者,病再作,乃死不救。病痨嗽
忌房室、膏粱,犯者死。子和案云∶一小儿病痢,用车载数十里,就某寺调理,入门而则死。痢
疾,下坠病也。以车载之,药而又下坠也。所谓落井而又下石,安得不死乎!病患远行,不宜以
车载、马驮,病已扰矣,甚者多死不救。一人为犬所啮,大痛不可忍,偏痒燥,自云载至家二十
里,一夕而死。时人皆不知车之误也。扰动则
邪气益盛,是以死也。
伤寒之后,忌荤肉、房事,犯之者不救。
水肿之后忌油盐。肚脾胃伤者,节饮食。
滑泻之后
忌油腻。此数者决不可轻犯也。唐尧臣,东人,在北吏部当该,缘家富,平素嗜膏粱,数伤脾
胃。时
长夏,因过食伤脾作泻而
腹满。求予治,以补
中气兼
消导而悉愈。随即速欲食肉类,
食复
伤又胀而泻。子治之,又愈。竟数日断荤,切欲食肉,命家人烹
牛肉和酒食之,惟饱闷而
烦躁,
求予消导之,不愈。自云数日不
大便,恐后闭所致,欲通之。予以屡伤脾胃,
元气未复,何敢通?
道不信,别求医通利,不一日
口干躁,
心烦而死。原病
伤食而又犯之,原病下泄,今又犯之,犯
之又犯,其死必矣。
时病新差,食蒜者,病发必致大困。时病新愈,食犬
羊肉者,必作
骨蒸热。时病新愈,食
生枣及羊肉,必作脂上热蒸。时病新愈,食
生菜,令人颜色终身不平复。病患新愈,饮酒食韭,病必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