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从集·杂证谟 汗证] 论证(共三条)
汗出一证,有
自汗者,有
盗汗者,自汗者,然无时,而动作则益甚×汗者
,寐中通身汗出,觉来渐收。诸古法云∶自汗者属
阳虚,
腠理不固,
卫气之所司也。人以卫
气固其表,
卫气不固,则
表虚自汗,而
津液为之发泄也。治宜实表
补阳。盗汗者属
阴虚,阴
虚者阳必凑之,故阳蒸阴分则
血热,血热则液泄而为盗汗也。治宜清火
补阴。此其大法,固
亦不可不知也。然以余观之,则自汗亦有阴虚,盗汗亦多阳虚也。如遇烦劳大热之类,最多
自汗。故或以饮食之火起于胃,
劳倦之火起于脾,酒色之火起于肾,皆能令人自汗,若此者
,谓非
阳盛阴衰者而何?又若人之寤寐,总由卫气之出入,卫气者,
阳气也,人于寐时则卫
气入于阴分,此其时非阳虚于表者而何?所以自汗盗汗亦各有
阴阳之证。不得谓自汗必属阳
虚,盗汗必属阴虚也。然则阴阳有异,何以辨之?曰∶但察其有火无火,则或阴或阳,自可
见矣。盖火盛而汗出者,以火烁阴,阴虚可知也;无火而汗出者,以
表气不固,阳虚可知也
。知斯二者,则汗出之要无余义,而治之之法,亦可得其纲领矣。
一、汗由
血液,本乎阴也。经曰∶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其义可知。然汗发于阴而
出于阳,此其
根本则由
阴中之
营气,而其启闭则由阳中之卫气。故凡欲疏汗而不知营卫之盛
衰,欲
禁汗而不知橐之牝牡,亦犹荡舟于陆而驾车于海耳。吾知其不败不已也。
一、
汗证有阴阳。
阳汗者,
热汗也;
阴汗者,
冷汗也。人但知热能致汗,而不知寒亦致
汗。所谓寒者,非曰
外寒,正以阳气
内虚,则寒生于中而阴中无阳,阴中无阳,则阴无所主
而汗随
气泄。故凡大惊、大恐、大惧,皆能令人汗出,是皆阳气顿消,真元
失守之兆。至其
甚者,则如病后产后,或大吐
大泻失血之后,必多
有汗出者,是岂非气去而然乎?故经曰∶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
腹满死。仲景曰∶极寒反汗出,身必冷
如冰,是皆阴汗之谓也。故凡治阴汗者,但当察
气虚之
微甚、微虚者,略
扶正气,其汗自收
;甚虚者,非速救
元气不可,即姜桂
附子之属,必所当用。余别有治按在
伤寒门
战汗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