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书名:景岳全书朝代:明作者:张介宾时间:公元1640年

[卷之二十八必集·杂证谟 齿牙] 论证(共四条)

    齿牙之病有三证∶一曰火,二曰虫,三曰肾虚。凡此三者,病治各有不同,辨得其真, 自无难治之齿病矣。凡火病者,必病在牙床肌肉间,或为肿痛,或为糜烂,或为臭秽脱落, 或牙缝出血不止,是皆病在经络。而上牙所属,足阳明也,止而不动。下牙所属,手阳明也 ,嚼物则动而不休。此之为病,必美酒浓味,膏粱甘腻过多,以致湿热蓄于肠胃,而上壅于 经,乃有此证。治宜戒浓味,清火邪为主。虫痛者,其病不在经而在牙,亦由肥甘湿热,化 生牙虫以致蚀损蛀空,牙败而痛。治宜杀虫为主。湿热胜者,亦宜兼清胃火。肾虚而牙病者 ,其病不在经而在脏。盖齿为骨之所终,而骨则主于肾也。故曰∶肾衰齿豁,精固则齿坚 。至其为病,则凡齿脆不坚,或易于摇动,或疏豁,或突而不实。凡不由虫、不由火而齿为 病者,必肾气之不足。此则或由先天之禀亏,或由后天之斫丧,皆能致之,是当以专补肾气 为主。 一、齿有伤于外因者,或以击损,或以跌扑,或勉强咬嚼坚硬等物,久之无不损齿,此 岂药之可疗,知者自当慎也。 一、种齿法∶古有晨昏叩齿之说。虽亦可行,然而谷谷震动,终非尽善之道。余每因劳 因酒,亦尝觉齿有浮突之意,则但轻轻咬实,务令渐咬渐齐,或一二次,或日行二三次,而 根自固矣。又凡于小解时,必先咬定牙根而后解,则肾气亦赖以摄,非但固精,亦能坚齿。 故余年逾古稀,而齿无一损,亦大得此二方之力。 一、《金丹全书》云∶今人漱齿,每以早晨,是倒置也。凡一日饮食之毒,积于齿缝, 当于夜晚刷洗,则垢秽尽去,齿自不坏。故云∶晨漱不如夜漱,此善于养齿者。今观智者, 每于饭后必漱,则齿至老坚白不坏,斯存养之功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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