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谟集 小儿则(上)] 总论(一)
初生儿以手捻其头,摸其颐颔,不作声者为无病。总有病,以手指探其口,虽发声而从容咂指
者其病轻,若即发声不咂指而色或青红兼紫者,此
落地受寒之甚也,其病重,须急辨其形色
虚实而
治之。苦
牙关紧闭不纳乳,或硬而不软,其病极重也,此惊邪入
足太阳经及
足阳明经而然,须急治
之,庶可平复。
一、初生儿
肥胖色嫩日觉好看者,此其
根本不坚,甚非佳兆,且亦最易感邪。凡邪入腑者,近
在第二三日见之,其证吐乳、
夜啼发哭、腹鸣,皆胎惊之证,然犹浅而易治。若邪之入脏者,远在
六七日见之,此
脐风、
噤风、
撮口风之候,其病深而难医。若大声
口噤,舌大痰壅者不治,盖五六日间
病传心肺脾
三经也。此
风气甚
盛而无所泄,故形见于
喉口于关声音也。其面额青紫黑色者不治,
爪甲青黑者不治,脐青黑者亦不
治。凡父母肥者不可生肥儿,父母瘦者亦不可生肥儿。生而肥胖,必当以药敛之,使其肥肉坚实,
面转微黄之色则吉,不然则凶。生儿怯弱,必须以药扶助之。若七日之内,
肌肉顿肥,则必病矣。
过此以往渐肥者,不足虑也。治肥之法,宜清
痰湿,解
胎毒,预防其风气,亦不可
过用峻厉以伤脾
气。又当看小儿
元气浓薄,浓者十无一失,薄者十无一生。然其中有死者,有不死者,则以病之所
生,有真伪也。凡怯弱者,宜专培脾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