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二贯集·杂证谟 脚气] 经义
《
太阴阳明论》曰∶阳受
风气,阴受
湿气。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
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
《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
湿中之也。
《
阴阳应象大论》曰∶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
筋脉。
《通评
虚实论》曰∶跛,寒
风湿之病也。
《
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禁
湿地濡衣。
《
调经论》曰∶
寒湿之
中人也,
皮肤不收,
肌肉坚紧,
营血泣,
卫气去,故曰虚。虚者
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
五常政大论》曰∶
太阴司天,湿气下临。
《
六元正纪大论》曰∶
太阳司天之政,民病寒湿,发肌肉萎,足萎不收。太阴司天之政
,民病寒湿,
腹满,身愤,肿。太阴所致为重,肿。
《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气,为肿,
四维相代,
阳气乃竭。
《
经脉篇》曰∶
胃病则
大腹水肿,
膝膑肿痛。
足阳明实则狂,颠虚则足不收,胫枯。
《
平人气象论》曰∶
足胫肿曰水。